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渝北不动产〔2022〕1号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数据维护工作流程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数据维护工作流程,从便于中心工作出发,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核查的数据维护流程
(一)涉及用途不明确、房屋分割,房屋合并等情况。针对2011年8月23日之前的业务数据,需经中心审委会或简易会审程序进行会审后,由相关科室通过“数据维护”提起申请,经过本科室负责人或指定核查人员核查同意后,由信息管理科按照会审结果及核查意见进行修改。
(二)需解除房屋两年限售的情况。由受理审查科通过“数据维护”提起申请、经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渝北分中心核查同意后,信息管理科按照核查意见进行修改。
(三)涉及房屋业务和宗地业务需对历史现势状态转换的情况。由相关科室通过“数据维护”提起申请,经过本科室负责人或指定核查人员核查同意后,由信息管理科按照核查意见进行修改。
(四)涉及收费需修改的情况。由受理该案件的工作人员通过“数据维护”提起申请,经对应复核人员核查后,缮发证件科或信息管理科按照核查意见进行修改。
(五)涉及登记数据与档案不一致情况。2011年8月23日之前的业务数据,修改为与档案一致时,由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通过“数据维护”提起申请,经本科室负责人或指定核查人员核查同意后,信息管理科根据核查意见进行修改。
二、不需核查的数据维护流程
(一)涉及完善权利人性质,新创建业务的身份证号码升位,已2年限售到期的解除限售等情况。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通过“数据维护”提起申请,信息管理科根据申请进行修改。
(二)涉及有纸质档案无业务数据的情况。需要补录房屋业务数据和宗地业务数据,由受理审查科或信息管理科告知档案科,由档案科根据档案进行档案补录。
三、涉及2011年8月23日之后业务数据与档案不一致的情况,由相关科室做更正登记业务进行处理。
四、以上未尽情况,相关科室之间及时商议处理。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