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
2024-8 |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1日 |
审委会会议纪要
(2024年第8次)
2024年8月29日,中心主任刘玉亭在401会议室主持召开审委会,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7月不动产登记数据
信息管理科汇报了2024年7月不动产登记数据,会议要求:一是与税务加强沟通,明确非住宅核税完成时间;二是受理到复核超60分钟的案件由受理人员作不予登记后,重新受理。
二、审议8月业务案件质检情况
法制事务科汇报了8月业务案件质检情况,会议决定:8月检查出质量问题件共5件,其中申请书填写不全1件、录入错误2件、漏收费2件。根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制管理规定》,对以上质量问题件扣罚经办人绩效奖励。
会议讨论并明确了相关业务标准,会议决定:将线下抵押业务纳入无纸化办公,抵押人、抵押权人均需使用签批屏进行人证比对,申请书上不再加注“申请人已互相核实身份”字样;群众不再填写纸质申请书(申请人为单位的除外),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可在合同附加栏备注。
会议要求法制事务科进一步分类细化超时案件扣发标准。
三、研究保交楼项目领证事宜
缮发证件科汇报了保交楼项目权证领取情况。为解决恒大、富力、恒顺园等保交楼项目因企业未缴纳登记费导致群众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问题,化解窗口信访矛盾,会议要求:一是组织恒大、富力、恒顺园等保交楼项目的开发企业开会,督促其及时缴纳登记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二是理清问题,摸清情况,积极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协商解决登记费问题。
四、研究境外公证委托书(附加证明书)验证相关事宜
受理审查科汇报了境外公证委托书(附加证明书)验证相关情况,为解决境外公证委托书(附加证明书)核验困难问题,防范登记风险,会议决定:一是对境外公证委托书(附加证明书)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做好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3〕98号)中规定的查验方式进行查验,能通过网址链接直接核查的,截图保存核查结果界面,不能通过网址核查的,由相关科室会商核查,记录并保存核查过程和结果;二是原产权证遗失又涉及公证委托的,需将产权证补办出来后再办理后续业务,且委托书中需明确补办权证事项,委托书中未明确权证遗失补办事项的,需权利人到场申请;三是申请材料是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本,并由申请人应出具对翻译内容的正确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书面承诺。
参会:刘玉亭、邓小川、郭苹苹、邓钧、龙洋、吴军花、
张军、刘军、段莉、梁平、陈小波、王爱月、李佳玉、胡春雨、邓小玲、黎俊
记录: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