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201874下午,中心副主任陈春在二楼小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2018年度第6次会议,研究审议了以下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处理6月业务质量的处理事宜。

审委会办公室汇报了6月登记案件业务质量抽查的情况。会议决定:收件编号为2018006071070022号的登记案件,因房屋结构录入错误,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七条(二)项规定,按质量问题件追究经办人责任,扣罚经办人奖励性绩效10元;收件编号为2018006071070545号的登记案件,因共有情况录入错误,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七条(二)项规定,按质量问题件追究经办人责任,扣罚经办人奖励性绩效10元,以上质量问题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纠错补正工作。

二、关于夏永才、腾毅兰申请办理夏千又房屋继承登记事宜。

会议决定: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基本情况、放弃继承权声明、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具结保证书、遗产分配协议、原产权证等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三、关于辛颖申请办理孙华芬房屋继承登记事宜。

会议决定: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基本情况、放弃继承权声明、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具结保证书、遗产分配协议、原产权证等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参会:陈春、刘军、邓钧、吴军花、张军、姚洁、段莉、陈小波

记录:王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