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
2022-3 |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7日 |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业务分析会会议纪要
2022年3月24日,中心副主任何显华在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登记业务分析会,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规范原不动产权证、取件人签字受理单及契税发票处理问题
按照市局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升便民利企服务、全面实行登记资料电子化采集和存储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受理人员发证后,不再将原纸质不动产权证、受理单及契税发票等分别传给档案科和缮发证件科长期保存,调整为一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科集中将原纸质不动产权证及受理单等资料保存1个月后定期销毁。
二、关于土地登记信息查询注意事项
开展土地登记信息查询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按照“房地一体”原则进行查询和出具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并注意以下事项:
1.土地登记信息查询在市局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工作人员在查询一宗土地时如果查询结果中有多条地址相近的宗地,应点击“宗地图形-查看”功能,以确定多宗土地是否在同一物理位置,是否为同一宗地,如为同一宗地,应判断多宗土地之间的登记信息的逻辑关系(如分宗导致的登记业务状态信息出现错误,需联系信息管理科对错误登记状态信息进行调整);如果未查询到宗地图形,应联系信息管理科或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调查登记科沟通处理。
2.查询土地登记信息工作人员需检查该宗地上有无房屋图形外框,如有则需以房屋不动产单元号通过市局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房屋查询”功能查看该宗地上的房屋楼盘情况,同时以被查询人及房屋坐落检索中心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房屋登记(含商品房买卖网签,下同)信息,以确定被查询人取得的土地上是否已修建房屋且该房屋已申请相关登记。
3.出具土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查询人员如果在市局不动产登记系统和中心档案管理系统中均未查询到该宗地的有效楼盘信息和相关房屋登记信息,则可出具纯土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如果查询到该宗地上的楼盘信息或有房屋相关登记信息,可出具土地登记信息,但需注明该宗土地上已修建建筑物及房屋相关登记情况;同时,如发现楼盘中房屋登记业务首次信息不全的,则应联系信息管理科完善楼盘中房屋登记业务挂接。
参会:刘军、邓钧、吴军花、李华裕、欧阳勇、毛序、张军、姚洁、梅秋霞、黎俊
记录:王爱月
发:受理审查科、登记复核科、法制事务科、信息管理科、档案科、缮发证件科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2022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