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

会 议 纪 要

2017-6

(第1期)

 

渝北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2017年6月21日下午,中心主任张斌在二楼小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第一次会议,审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制度,听取了审委会前期运行情况,对进一步规范会审制度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提高审委会定位的意识

审委会是中心在登记业务方面的集体决策机构,要充分认识审委会在登记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任务是按会审制度研究重大、疑难登记案件等问题。

二、完善机构设置

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事务科,承担审委会的具体工作。

三、明确职责范围

《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制度》规定的8项工作职责,均属审委会会审的范围。

四、规范会审程序

简易程序的登记案件,由业务审查科、登记复核科、法制事务科负责人组织填写《疑难案件会审表》,快速会审。简易程序以外的的登记案件,按会审制度执行,由承办科室提交审委会办公室报领导安排有关科室调查研究;调查结束后,提请审委会会审;审委会办公室根据会审结果,制作会议纪要;登记案件具体承办人员根据会议纪要办理业务。

五、形成长效机制

规范审委会管理,日常工作及案件会审工作由业务分管副主任负责,有关副主任配合。审委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由业务分管副主任主持,每季度的运行管理会议原则上由主任主持。

参会人员:张斌 陈春 向雯 刘军 邓钧 吴军花 张军 姚洁

记录:梁平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