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2-1:(日期: 2022年6月)
问题: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中2号楼第3层、4层的物管用房、居委会、楼梯间与测绘报告中相应位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问题。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旭辉星干线
(二)地址:双湖路406号
(三)不动产单元号:500112 016016 GB00048 F0001
二、核查基本情况
(一)经核查权调相关资料情况
1、2号楼第3层的物管用房、居委会、楼梯间用途不一致。
《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分别为:物管用房、居委会
《测绘报告》对应位置分别为:居委会、楼梯间
2、《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2号楼第4层的物管用房、居委会、卫生间的用途不一致。
《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分别为:物管用房、空、居委会
《测绘报告》对应位置分别为:筒体、居委会、卫生间。
三、处理过程
1、询问出现场人员相关情况;
2、调取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档案平面图纸;
经核对,发现是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出错。
初步意见:经研究采取如下方式:首先更正正确的《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其次,若更改困难,可由开发商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且规划核实同意的书面材料。
四、最终处理结果
按照初步意见,经申请向规划核实部门出具同意的材料较为困难。现场查勘情况与规划档案平面图纸一致。本着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经权调会审:
1、权调意见据实描述记录;
2、业务科室办理时按市规划档案平面图纸情况办理。
五、案例复盘
1、当《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与测绘报告不一致时,需申请人提供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档案《平面图》进一步核实;
2、与企业相关资料出具困难时,可与业务科室一道会审,业务科室以规划自然资源局档案《平面图》纸相关信息进行灵活办理。
附图1: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 2号楼第3层
附图2: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 2号楼第4层
附图3:测绘报告 2号楼第3层
附图4:测绘报告 2号楼第4层
附图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图 2号楼第3层
附图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图 2号楼第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