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2-1(日期: 20226)

问题: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中2号楼第3层、4层的物管用房、居委会、楼梯间与测绘报告中相应位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问题。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旭辉星干线    

(二)地址:双湖路406         

(三)不动产单元号:500112 016016 GB00048 F0001

二、核查基本情况

(一)经核查权调相关资料情况

12号楼第3层的物管用房、居委会、楼梯间用途不一致。

《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分别为:物管用房、居委会

《测绘报告》对应位置分别为:居委会、楼梯间

2、《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2号楼第4层的物管用房、居委会、卫生间的用途不一致。

《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分别为:物管用房、空、居委会

《测绘报告》对应位置分别为:筒体、居委会、卫生间。

三、处理过程

1、询问出现场人员相关情况;

2、调取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档案平面图纸;

经核对,发现是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出错。

初步意见:经研究采取如下方式:首先更正正确的《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其次,若更改困难,可由开发商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且规划核实同意的书面材料。

四、最终处理结果

按照初步意见,经申请向规划核实部门出具同意的材料较为困难。现场查勘情况与规划档案平面图纸一致。本着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经权调会审:

1、权调意见据实描述记录;

2、业务科室办理时按市规划档案平面图纸情况办理。

五、案例复盘

1、当《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与测绘报告不一致时,需申请人提供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档案《平面图》进一步核实;

2、与企业相关资料出具困难时,可与业务科室一道会审,业务科室以规划自然资源局档案《平面图》纸相关信息进行灵活办理。

 

附图1: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 2号楼第3

 

 

 

 

 

附图2: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 2号楼第4

 

附图3:测绘报告 2号楼第3

附图4:测绘报告 2号楼第4

 

附图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图 2号楼第3

 

附图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图 2号楼第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