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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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渝北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联席会会议纪要
2022年1月19日上午,登记中心副主任何显华在一会议室主持召开渝北区农村区域不动产登记联席会,对农房建设审批、验收、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调查登记科、区农业农村委农经中心、登记中心登记复核科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规范办理整栋农房转让权籍调查事宜
会议明确: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4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故申请人申请整栋农房转让时,经问询,村民申明其房屋与所持权证证载内容一致即无变化的,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由农房受理窗口直接办理农房转移登记。
二、关于办理农房分家宗地登记事宜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农房分家的,只对房屋进行分割,宅基地不进行分割,权籍调查及登记时按共用宗地管理。
三、关于办理农房分家时发现房屋有改建情形处理事宜
对于申请人申请农房分家等业务,测绘单位现场测绘时发现房屋现状与登记记载不一致,存在改扩建等行为的,测绘单位应立即停止现场测绘,由申请人完善改扩建相关手续,重新进行权籍调查后办理农房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再办理农房分家。
四、关于农房不动产登记与宅基地审批信息共享事宜
部门协同实现农房验收、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管理;由登记中心牵头探索试行农房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由镇村相关办事机构分别上传建设规划许可、验收、权调及申请人身份证等资料,实行农房登记无纸化代申报。同时,探索实现农房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信息与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信息的数据共享。
出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何显华、邓钧、张军,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梁大治,区农业农村委罗星岑
记录:陈小波
公开方式:不公开
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发:受理审查科、登记复核科、法制事务科、信息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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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