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

会 议 纪 要

 

20192

 

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201937日上午,中心主任张斌在二楼小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2次会议,研究审议了以下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2月业务质量案件的处理事宜

法制科汇报了2月登记案件业务质量抽查的情况。会议决定:收件编号为20181229107026号的登记案件,附记栏未注明换发字样,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七条(三)项规定,按错案件追究经办人责任,扣罚经办人奖励性绩效10元;以上质量问题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纠错补正工作。

二、谢兴珍申请办理撤销抵押登记事宜

经查,唐登现将其名下与与谢兴珍(配偶)共同所有的位于渝北区龙溪街道龙脊路10151-5-1房屋为黄亚砖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1412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2018)川1681民初186号判决书,认定谢兴珍与银行签订的抵押相关手续中签字、手印均不是本人所为,故认定唐登现与华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星路分社抵押无效,且华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星路分社在其债权范围内享有的优先受尝权不予支持。会议认为,判决书中虽明确了抵押无效,但未明确抵押登记无效。会议决定:建议申请人凭有效的法律文书以申请执行的方式注销抵押权登记。

、关于马春燕与重庆市远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车位更正登记事宜

经查,马春燕于2017年与重庆市远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购买了位于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同盛路115号香芷汀兰20幢负1-188号车位(三期),并已办理产权证。现开发公司与购房人发现其合同签订错误,申请人购买的车位不属于购买的房屋小区范围内,现买卖双方申请更正。会议认为,根据渝国土房管【2014734号规定,房地产企业拟出售的车位等于或低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套数时,车位只能向购房业主出售,档案显示,买方系一期购房业主,现购买车位为三期车位,不在同一物业区域。会议决定:工作人员对购买的车位及住房进行现场核实后,买卖双方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按其他转移登记将该车位登记回开发公司名下。

四、关于关于王凤明、王正礼、王正全、胡开英、王正秀房屋过户登记事宜

经查,王凤明、王正礼、王正全、胡开英、王正秀按份共有位于渝北区洛碛镇迎祥路20号迎祥雅居717-3428-9号房屋,其中产权人王正礼为精神二级残疾(残疾证),胡开英患老年痴呆,均不能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现产权人之一王正秀提出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根据渝国土房管2013394号文规定,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人以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明、或转移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确认。由于王正礼、胡开英因家庭经济原因,未就医,无法出具相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会议决定,鉴于该家庭的特殊原因,建议由当地政府出具王正礼、胡开英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的证明,监护人出具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承诺后,申请当事人更正登记,将上述房屋产权份额重新约定,保障胡开英、王正礼应有产权份额,待份额确定后,重新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五、其他事宜

(一)加强业务学习。各科室应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加强业务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与水平,做到学以致用。

(二)完善案件质量抽查和回访内容。每月根据中心案件数量完成一定比例的质量抽查,同时根据实时政策抽查不同类型的案件,细化加快案件和中介代理案件抽查回访内容,回访反馈意见作为后期提高办事流程参考依据。

(三)会审案件需拟定书面材料。各科室提出的会审案件,应科室内部先行讨论,提出可行的初步解决方案,待形成书面材料后,再审委会研究。

 

参会:陈春、刘军、邓钧、吴军花、陈晓波、段莉

记录:王爱月

 

 

 

 

 

 

 

 

 

送:中心领导、受理审查科、登记复核科、法制事务科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3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