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规资规范〔2023〕5 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基准地价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区(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
新工作的部署,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
地价已进行了更新,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中心城区城镇国
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
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
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执行中心城区土地级
别与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是制
据。各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做好相
关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对施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
局联系。
三、本基准地价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重庆市国土
房管局关于公布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及江津区双福街道珞璜镇土
地级别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2〕305 号)、《重庆市国土
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
明〉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434 号)同时废止。
四、本通知施行前,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依法受理的土
地供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款手续以及已经批准的
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含危旧
改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的不计容建筑部分办理划
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手续等业务,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照上
一轮基准地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2.重庆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3.重庆市中心城区商业、办公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
价图
4.重庆市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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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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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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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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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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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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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0 9100 6620 4450 3080 1530 95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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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设定容积率 2.5 2 1.5 / / /
商业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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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 10200 6960 4870 3270 2650 1920 1520 1200 880 650 (元/平方米) 设定容积率 3 2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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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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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 8100 5470 3860 2600 2140 1720 1310 1020 760 550 (元/平方米) 设定容积率 3.5 2.5 2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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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管理 与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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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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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0 2980 1640 1210 790 49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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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服 务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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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容积率 1.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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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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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 80 37 18 / / / / / / / (万元/亩) 设定容积率 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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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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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 95 48 24 / / / / / / / (万元/亩) 设定容积率 1.5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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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基准地价期日:2022 年 1 月 1 日。
2.土地权利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权利限制:住宅、商业、办公用地未设物业持有、销售、代建、配建等要求;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仓储用地未设物业持有、代建、配建等要求,设定物业不允许分零
销售。
4.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 70 年,商业、办公用地为 4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
业、仓储为 50 年。
5.土地开发程度:住宅、商业、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六通一平”,工业、仓
储用地为“五通一平”。
6.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住宅、商业、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建筑面积单价,工 业、仓储用地为土地面积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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