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 会 议 纪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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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2019年11月5日下午,中心副主任刘玉亭在二楼小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10次会议,研究审议了以下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向建梅申请办理车位登记事宜
向建梅于2013年购买了重庆涌鑫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重庆国际家纺城3区3幢15─12号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于2015年购买了其配套车位,一直未办理产权证。向建梅于2018年出售了该套房屋,现向建梅与重庆涌鑫地产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办理其车位的不动产权证。经核实,重庆涌鑫地产有限公司由于税务问题,一直未办理初始登记,无法网签,导致向建梅购买车位后一直无法办证,鉴于上述情况,会议决定:申请人提供原购买协议、交款凭证、未办证的情况说明等资料后,中心按商品房买卖办理登记。
二、关于石泉、石磊、刘清碧申请办理位于渝北区龙溪街道五红路66号3幢1-6号房屋分割及更正登记事宜
经查,石泉、石磊、刘清碧房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五红路66号3幢1-6号,轴线范围为1-5号,建筑面积92.74平方米,于2003年与重庆华润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转移登记。现石泉、石磊、刘清碧根据建委竣工档案及新的测绘报告申请将该房屋进行分零及更正登记,经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及查阅历史档案,竣工图上显示该房屋为独立三间,且转移登记档案中测绘报告红线勾选房号错误,会议决定:一是根据竣工图,申请人将该房屋重新测绘,中心进行现场查勘核实(是否与竣工图一致)后,按照建委竣工图及新的测绘报告内容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分为3间,三人按份共有各占1/3),并案办理登记;二是对该幢楼盘其他商业房号进行手工标注:参照XXXX业务编号档案,更正房屋附图。
三、关于部分遗留项目因开发商设定了抵押权,购房人通过法院裁定取得房屋,但裁定书中未注销抵押事宜
部分遗留项目,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设定了抵押权,现开发公司已倒闭或吊销,购房人通过司法诉讼取得房屋,但司法文书中未注明注销抵押权的情形,经了解主城各登记中心类似情形的处理方式,会议决定:一是在受理类似情形的司法文书时,签收送达回执中,须明确告知法院裁定过户房屋设有抵押权;二是函告知抵押权人司法裁定过户转移登记事项,建议其提出执行异议或申请解除抵押;三是办理登记时保留系统抵押现势,裁定过户后新的产权证不再标注原有抵押事项,且后续权利人涉及抵押、转让不受原抵押权影响。(该决定待主任办公会统一意见后开始执行,原8月审委会会议纪要中张桃申请办理琼海花园房屋过户手续参照此条执行)
参会:向雯、刘军、邓钧、张军、吴军花、姚洁、段莉
记录:王爱月
送:中心领导
发:受理审查科、登记复核科、法制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