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
2024-7 |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5日 |
审委会会议纪要
(2024年第7次)
2024年7月25日,中心主任刘玉亭在401会议室主持召开审委会,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2024年6月不动产登记数据
会议听取了信息管理科关于2024年6月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报,会议要求重视收件环节,尤其要重视跨工作日案件的收件与受理工作;受理人员一旦收件,应及时受理,确保案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避免超时件的发生。
二、审议7月业务案件质检情况
(一)审议7月业务案件质检情况。会议听取了法制事务科关于7月业务案件质检情况的汇报,并研究分析了有关质量问题件,会议决定:7月检查出质量问题件共6件,其中申请书未明确产权份额2件、录入错误2件、录入遗漏1件、错收费用1件。根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制管理规定》,对以上质量问题件扣罚经办人绩效奖励。
(二)讨论相关业务标准。会议讨论并明确了相关业务标准,会议决定:一是在办理婚姻关系存续、变更转移登记业务时,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共有的不动产应注明共有性质,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应明确具体份额,同时申请人应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名确认。二是不动产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时,同意涉及坐落变更、名称变更等其他登记事项的,在收取权属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并在网上发布作废公告后,应直接按相关变更业务类型受理,不再按遗失补证业务受理;不动产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时,不涉及坐落变更、名称变更等其他登记事项的,应直接按遗失补证业务及时受理。
参会:刘玉亭、邓小川、邓钧、龙洋、吴军花、张军、刘军、钟华、段莉、梁平、张一、陈小波、王爱月、李佳玉、石嘉瑞
记录:曾飞
发:受理审查科、登记复核科、信息管理科、法制事务科、缮发证件科、档案科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2024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