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2015〕270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区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土地抵押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拟预售商品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权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申请预售许可且符合条件的,可予办理预售许可证。
二、土地抵押项目申请预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按“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解除土地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房屋销售”的程序办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以下要件,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1、土地抵押权人同意申请预售许可证明及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2、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承诺书(见附件2);
3、《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国土房管部门应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在预售许可证正、副本备注栏注明:“本预售许可证记载房屋所对应土地已抵押给 (填写土地抵押权人名称),对外销售前应先行办理房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和解除土地抵押登记,并征得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同意”。
(二)开发企业和土地抵押权人持预售许可证及其他规定要件,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开发企业和土地抵押权人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收件须知(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办发[2008]53号)规定,向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售房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开发企业和土地抵押权人应就该预售房屋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可沿用或变更原整宗土地所担保的借款合同。
(三)开发企业和土地抵押权人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范围内房屋所对应的土地抵押登记的解除手续。
预售许可范围内的房屋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开发企业和土地抵押权人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整宗土地的抵押变更(或注销)登记,解除预售房屋所对应的土地抵押。
(四)开发企业和抵押权人共同就预售房屋所对应土地抵押解除情况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告知函(见附件3)。
(五)以上程序完成后,开发企业可按现行在建工程抵押项目的管理方式销售房屋。开发企业销售房屋的,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房屋的证明材料。
三、本通知规定的土地抵押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仅适用于存在唯一土地抵押权人的情形,包括已设定同一抵押权人顺位抵押登记的情形。
四、加强部门衔接市场监管
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和土地登记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衔接,认真审查核实土地抵押变更(或注销)登记和预售许可信息,必要时应书面征询,有关部门放积极配合,及时反馈。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抵押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后网上签约系统的管理,加强土地抵押项目预售房屋和在建工程抵押房屋的入市监管,对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房屋严禁企业擅自销售,防止引发产权纠纷。对违反承诺、违规销售、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因不及时解押导致产权纠纷或不配合相关部门监管的,监管部门应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五、本通知已经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渝文审[2015]15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土地抵押项目抵押权人同意申请预售房屋证明及承诺书(样式)
2.土地抵押项目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承诺书(样式)
3.预售房屋所对应土地抵押解除情况告知函(样式)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土地抵押项目抵押权人
同意申请预售许可证明及承诺书
:
(开发企业名称,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位于 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我行(公司),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抵押面积: 平方米。现因开发企业申请办理该宗土地上 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预售房屋详见附表),我行(公司)特作出以下证明及承诺:
一、同意开发企业对上述房屋依法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
二、我行(公司)同意在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开发企业共同按规定申请办理预售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及所对应土地抵押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抵押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
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房屋情况
幢号 (规划编号) | 幢号 (公安编号) | 层次 | 套数 | 建筑面积 (m2) | 用途 |
附件2
土地抵押项目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承诺书
:
我公司位于 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 (土地抵押权人名称),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证号 ,抵押面积: 平方米。现经土地抵押权人同意,申请办理该宗土地上 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预售房屋详见附表),我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
二、我公司同意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土地抵押权人共同按规定申请办理预售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及所对应土地抵押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三、如存在违规销售、违规使用预售资金或因不及时解押导致产权纠纷等情形,我公司接受对所有项目暂停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登记、备案手续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
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房屋情况
幢号 (规划编号) | 幢号 (公安编号) | 层次 | 套数 | 建筑面积 (m2) | 用途 |
附件3
预售房屋所对应土地抵押解除情况告知函
:
渝国土房管( )字第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所有房屋所对应的土地抵押登记事项,已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土地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经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抵押变更(或注销)登记,土地抵押现已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抵押权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