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 会 议 纪 要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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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2017年9月5日下午,中心主任张斌在二楼小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登记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第4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审委会前期运行情况,研究审议了多项内容。现纪要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会审制度
进一步明确审委会的职能职责,会审的范围不仅局限于个案,还应包括政策性及普遍性的问题;对于提上审委会研究解决的疑难案件,在会前做好证明材料的收集、权属调查等工作;加大对疑难案件的会审力度,加强业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业务问题的解决效率,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
二、研究处理8月登记案件业务质量抽查的问题案件
审委会办公室汇报了8月登记案件业务质量抽查的情况,会议决定,根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制管理规定》,收件编号为201707261071207、201707251070929、201708101070101的3件登记案件因数据录入错误,按质量问题件追究经办人责任:扣罚经办人奖励性绩效每件10件;收件编号为201708111070226的登记案件因份额登记错误,按错案追究经办人责任:扣罚经办人奖励性绩效50元;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纠错工作。会议要求,受理及审核(登簿)人员在办理登记时,要认真审核登记资料,加强对不动产权证记载内容与申请材料和权籍档案的核对。
三、研究中天•香悦华府1幢人防工程项目权属登记
根据市民防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办理人防工程项目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防办发〔2010〕184号)文件规定,会议决定:由渝北区民防办代为申请中天•香悦华府1幢-1-19至-1-52号车位的初始登记。办理初始登记后,购买车位业主依据《重庆市人民防空资产所有权证》按存量房买卖登记申请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无《重庆市人民防空资产所有权证》的业主可依据购买合同申请转移变更登记。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时,需缴纳大修基金,并完清相关税费。
四、研究李明贵要求办理渝北区双凤支路138号2幢3单元5-2号房屋产权证事宜
会议决定:根据渝北区人民法院(1997)法执字第291-2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李明贵位于渝北区双凤支路138号2幢3单元5-2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初始登记与转移登记并案办理。办理登记前,需将拟登记事项在房屋现场进行公示,并落实房屋的具体落实门牌号地址。
五、研究金岛花园部分业主要求房屋分户事宜
会议决定:进一步梳理分户事宜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区政府专题会研究解决。
参会人员:张斌、陈春、向雯、刘军、邓钧、吴军花、张军、段莉、陈小波、王爱月
记录:杨晶
送:中心领导 各科室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月 日印发
(共印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