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渝规资 【2020】392 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
竣工测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细
则(试行)》要求,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服务事
项和办理流程,现就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竣
工测绘工作通知如下:
— 、合并测绘环节。将基础竣工核实测量、竣工规划核 实测
绘、房产测绘和土地测绘合并为竣工规划核实及不动产登记测
绘,测绘单位依据权属调查成果开展项目竣工现状测绘,取消建
设单位测绘成果 验收和主管部门洌绘成果备案。
二、简化测绘要件。测绘单位通过"渝快办”等政务平台共
享竣工规划核实及不 动产登记测绘工作所需相关 要件。建设单位
无需向测绘单位重复提交建设项目规划 许可证及附图、工 程竣工
图、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公安机关核准的房地产坐落材料、勘测报告书、 房
屋预测算报告书 等测 绘要件。
三、统一测绘报告。将基础竣工核实测量、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房产
测绘和土地测绘成果统一成《 重庆 市社 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
目竣工测绘报告书》。该报告书用于规划核实,并根据规划核实意见及结
果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改进委托方式。将建设单位承担测绘费用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
方式,其中主城中心城区测绘费用由市级财政负责保障,其他区县测绘费
用由本级财政负责保障,切实降低建设单位负担。
五、保障措施落地。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高度
重视,主动对接区县相关部门、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
测绘单位,保障各项优化措施落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