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专题会议纪要

2022221日,何先聪副局长在局1810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调查登记科提请审议的事项进行会审,渝北区司法局王志壮、区林业局潘强、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邓钧、渝北房屋测绘所吴立新、区局法律顾间王志超及有关科室、规划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重庆南方集团合同修订后土地房屋变更确权事宜
   
收于重庆南方集团在办理南方翻译学院活动中心学生基地(G37-2地块)项目标证时,未提供出让合同的修订协议等资料。导致2017年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与修订协议约定的商业商务用途不一致,现同意在其提供修订协议以及证明该项目实际建设为商业等资料后,在渝(2017)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1255048号、第001255111号权证基础上,由区规资局办理变更核准并由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第001255111号权证房屋用途变更为商业、第001255048号权证房屋用途仍为车库。
   
二、吾悦广场地房测绘、落地办证相关事宜
   
鉴于重庆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F108-1F107-2地块土地使用权并通过修订合同增加地下及空中连廊等,整体建造并划分的产权单元跨越地下地表及地上宗地空间投纱范围。房屋落宗情况复杂。为统一管理并规范解决建设房屋落地问题,同意将其所有宗地空间范围合并为一个地上宗地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再在此基础上将该项目所有房屋(含地下、地表、地上)落宗建盘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并在记事栏备注“本宗地实际包含地表及地下建筑,地表及地下用地范围以出让合同约定的供地红线为准”。类似问题参照本次处理方式办理。
   
三、确定危改、遗留问题办理等涉及超面积补交费用归属缴费名目事宜
   
为推进场镇危旧改土地房屋办证、国有公房及镇街历史遗留
问题的解决,对其存在超占土地、超建规模等情形。涉及土地成本、土地收益及补缴出让金等土地价款缴纳的。同意由调查登记科按“补缴的土地价款”名目为权利人开具缴费通知书并在其向财务科缴清费用后进行核准。
   
四、茨竹镇华蓥村艾治友、王廷忠申请林权裁决处置等事宜
   
鉴于华蓥村艾治友、王廷忠申请林权裁决等有关事宜情况复杂,为推进化解有关矛盾,责成兴隆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协调镇街进行调解处理,同时责成调查登记科与行政审批科对接明确行政裁决事项职责划分,并与区司法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做好林权相关工作沟通衔接,按有关要求做好调查测绘、合同备案、登记发证、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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