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工作指引
(试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
前言
一、《重庆市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作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内部业务实操指引,是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内部文件进行的综合汇编,旨在方便登记受理、审核、发证工作人员工作实务及新入职人员的学习培训,该《工作指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可直接引用作为对外适用依据。
二、《工作指引》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牵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导,市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市规划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和渝中区、原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原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南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原江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北碚、原渝北、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并征求市局法规处、利用处、建筑处等处室意见后形成定稿。
三、《工作指引》实行动态更新。每次修订后,此前印发的各类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与《工作指引》内容有抵触的,以《工作指引》为准;《工作指引》尚未修订前,新印发的各类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与《工作指引》内容有抵触的,以新文件内容为准。在使用中请留意《工作指引》的版本变化,更新内容记录在《工作指引》修订日志中。
四、鉴于全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科室部门、岗位设置等方面存在不一致,部分条款由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参照适用。
五、《工作指引》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使用中如发现存在错漏之处,请向市局确权登记处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反映。
2026年2月